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8〕134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地税发〔1998〕13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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