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访谈 |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扣除热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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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税·知”热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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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税收新政 解析涉税热点
回应民生关切 打造纳服知音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吉林省税务局“高效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系列访谈直播间,我是主持人柳红玉。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即:财税2022年第12号公告。今天我们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王海红,对公告的适用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解读,并回复大家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欢迎王科长!
王海红: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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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首先请王科长介绍一下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是在什么背景下发布2022年第12号公告的呢?
王海红: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作出的重大决策,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具有重大意义。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是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一,通过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为企业节省资金,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平衡增长。
主持人: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享受税前扣除优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王海红: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比如说,某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900万元的机器,企业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10年计提折旧,则该企业可就单位价值的50%,即450万元在2022年一次性扣除;其余450万元可在剩余9年计算折旧进行扣除,即以后9年每年可在税前扣除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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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这项优惠中,我们注意到享受的主体为中小微企业,这个中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呢?
王海红:12号公告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基础,兼顾政策执行简便有效,按照“让企业充分享受的原则”,按三大类行业形成了享受本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标准。
具体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要求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要求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是对其他行业:要求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的中小微企业中的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这几个行业又是如何确定呢?
王海红:中小微企业中的信息传输业为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版中列示的,大类行业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和“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企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列示的门类行业为“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列示的中类和小类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
主持人:在计算中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时,从业人员包括哪几类人员?
王海红:中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主持人:中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如何计算?
王海红:中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主持人:企业购置的哪些固定资产属于享受优惠的设备、器具范围?最低折旧年限分别是多少年?
王海红:享受优惠的设备、器具,是指企业购置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包括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3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最低折旧年限5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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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王海红:可以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或月在预缴申报时,按照预缴申报的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即可享受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主持人:在财税2022年第12号公告发布前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已经购置的设备、器具怎样享受优惠政策?
王海红:财税2022年第12号公告发布于2022年3月,如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政策发布日,已购置了设备、器具,企业可在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例如:某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900万元的电子设备,企业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3年计提折旧,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2022年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一次性扣除。
主持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能否变更享受?
王海红:不可以。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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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对于财税2022年第12号公告中没有明确的涉及器具设备购进情形、单位价值的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吗?
王海红:可以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未进一步明确前,财税2022年第12号公告中未明确的涉及器具设备购进情形、单位价值、税会差异、扣除时点、享受优惠的手续等问题,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6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主持人:谢谢王科长对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扣除政策的解读,希望能够为纳税人消除疑虑,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的设备投资负担,增强“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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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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