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1998〕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内地税发〔1998〕1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局去年10月份部署的税政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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