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应收账款融资的信贷风险?
?点击领取【资料汇编|城投公司融资模式/运营管理相关文件汇总】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既凸显出某些企业资金流的窘境,但客观上也有助于拥有优质应收账款的企业以此向银行申请融资。近年来,在贸易金融领域,赊销(O/A)逐渐成为主要的结算手段,为适应客户的资金需求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商业银行纷纷针对自身客户推出各类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尽管名称各异,但是实质相同:其最基本的形式是借款人用存货或应收账款作为担保为生产和日常经营进行融资,贷款人(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信用风险的状况,对担保品实施一定比例的贷款,同时管理信用风险,并使借款人得到所需资金,优化其财务报表。
应收账款融资存在的信贷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的典型形式是资产支持贷款,资产支持贷款能向传统财务报表贷款人认为高风险的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贷款的信贷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通过正常资金流转所能收到的还款额,其关注焦点从评估借款人的现金流转能力转移到了评估应收账款等担保品的价值,相反,传统的财务报表信贷主要基于企业的成功经营概率。因此,与传统财务报表贷款人相比,只要能有效针对借款人的资产——应收账款进行密切监控,资产支持贷款人能向风险高的多的企业提供贷款。
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融资风险是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在实务操作中,如果授信人员对其风险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在授信发起及审批时没有事先严格把关,具体操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未能严格遵循相关产品的操作规程谨慎办理,操作随意性较强时,就容易导致风险的产生,甚至给银行带来巨额的损失。因此,在叙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时候,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来把关:
(一)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主要发生在债务人提出融资申请、货物出口等环节,其所涵盖的信用风险的意义不同。
融资申请时,即债务人未能向银行提供企业的真实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的发展前景、承担债务的能力等,这些将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控制企业在经营情况极度恶化情况下的本息还款能力(通常这将被视为应收账款融资第二还款来源)。
另一种情况表现为债务人隐藏企业因不能履行到期合同而在将来引起的风险信息,主要表现为债务人恶意放弃或赠与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权利,或是应收账款被限制转让,或是非合格的,欺诈的应收账款(有时表现为债务人恶意抬高单价,使合同上填写的价格超过实际应付金额,虚报应收账款的金额),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将无法从应收账款中债务人处获得受偿。
(二)操作风险
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应收账款融资是一种贸易融资,贸易背景真实是应收账款融资存在的基础,是风险控制的核心。因此,银行在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通常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出口贸易合同、商业发票、提单副本等。但银行仅凭借款人提交的单据有时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判断某笔具体业务的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就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来说,出口商提供的发票、商业合同都是企业自己做的,一般做融资的时候企业已将正本单据寄给国外进口商,提交给银行的是副本单据。记载在上面的付款方式很多时候出口商会按照企业的资金安排做一些细微的改动,很多时候真实的贸易背景是有的,但在真实交易中,实际交易方式为国外进口商在提货后立即付款的或者是提单后30天付款的,这时候出口商出于自身融资的考虑,会把付款期限改成提单后90天故意更长,融资的时候可能出口商已经正常收汇。甚至有的出口商可能拿着同一家发票复印件到两家银行做融资,虽然实施出后收汇联网核查制度以来,对重复收汇有遏制作用,但联网核查是总量核查,无法逐笔核对。这样,还款来源就有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了应收账款融资的潜在风险大大增加。
结算方式的随意改变。应收账款的融资的主要对应的结算方式为TT汇款,汇款的灵活性较大,可随时根据债务人的要求而改变汇款路径和收汇银行,融资银行难以掌握债务人的收汇时间和金额等信息。银行在发票上虽然要求债务人注明融资行收汇款路径,但是实际债务人有否告知国外客户,国外客户是否有按照债务人的指示,都难以把握。有时在实务中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商业银行A向企业发放了出口信用保险的项下的融资,但该笔出口款项却完全通过商业银行B的外汇账户收汇。同时出口商却未将此信息告知A银行,同时该笔款项也已被出口商挪用,当银行A正准备以逾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确告知该笔款项已于某月某日收汇。保险公司承担的仅仅是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及进口国的国家风险,而出口商的违约行为只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于该笔款项早已被出口商挪用,银行由此承担的融资风险将可想而知。从以上的案例可以看到,债务人对应收账款融资的处理自主性和随意性较大,对融资银行来说确实是一个极大地隐患。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导致应收账款风险转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决定了应收账款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应为货物销售所得,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国外政局及金融市场动荡等,会导致国外进口商“违约”,货物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未能通过国外商检质量检查等情况,会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正常收回,若债务人缺乏足够的偿债能力,则很可能因此而造成银行垫。同时,外币贸易融资的期限一般都从30天到180天之间,由于国内外同期发生金融市场及政局动荡将导致汇率的大幅变动,可能给商业银行的出口项下的贸易融资带来极大风险,造成了应收账款风险转嫁。
应收账款融资的风控手段
为有效防范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贷前调查,落实调查要素
首先,鉴于应收账款融资多数是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因此,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信用风险,债务人及其合作方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充分调查就显得极其重要:加强企业财务报表分析,选择那些信誉佳、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对资产规模与销售收入严重不匹配的,要重点审查同时要了解借款申请人结算特点、结算周期,分析是否与其申请的应收账款融资产品相匹配。
同时,把握真实需用原则,要严格审查融资是否用于支持企业真正的生产经营结算。贸易融资额度的上限不应超过客户通过银行结算的销售回款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比值,否则债务人不能通过销售回款偿还银行授信。
还要仔细调查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对交易对手为关联企业的授信项目要严格审查。
(二)对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严格把控
一是积极调查应收账款融资的债务人以往应收账款融资是否存在贸易背景不真实的情况,并查明原因。
二是在债务人在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确保必须提交完整的海关关单、海关电子口岸登记信息记录单及海运提单等能够证实贸易真实性背景的材料,对国内应收账款融资债务人应要求其提交合同、出入库单、及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同时上网核查其真实性等手段。
三是应收账款融资发放时,尽量做到一笔发票对应一笔融资,或是同一批相同到期日的发票对应一笔融资,尽量在时间上逐笔匹配,同时确保债务人在发票上备注债权已转让给银行及明确还款路径的说明。收到回款时,不管融资是否到期,都必须立即归还,要做到一一对应,严禁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国外汇款入账的水单上的付款人及金额理论上要做到与债务人提交的发票及融资金额相符,若出现经常性汇款水单金额及汇款人信息与债务人提供的发票上信息不相符的情况,要及时联系债务人了解原因并保留进一步调查的权利。
四是分析应收账款融资的债务人与上下游客户历史交易情况,交易链条是否流畅,申请的应收账款融资是否在该交易链条上。鉴于贸易融资还款来源具有自偿性的特性,货款回笼是应收账款融资第一还款来源。要保证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加强对债务人回款资金的监控。对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第一还款来源,或者说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预警信号的客户,不宜核定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如有出现以下情况的客户:对公账户结算比例偏小;回款账户有逐步向其他商业银行转移的迹象;借新还旧;经常以非经营性资金、甚至以其他商业银行的融资偿还融资行的贸易融资;以单据未及时到位、有宽限期为由,掩盖授信资金逾期的问题,应进一步严格授信条件或考虑逐步退出。
(三)规避市场风险,优选进口商
由于应收账款融资第一还款来源依赖有很大一部份因素取决于进口商的财务实力及信誉,因此,应尽量建议债务人选择当地知名的进口商,或利用商业银行海外机构多,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委托海外银行帮助债务人行进行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尽可能深入了解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如果债务人愿意选择商业银行建议的那些规模大,信誉程度高的进口商,则可适当放宽融资条件,同时,贸易融资与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密切相关,商业银行在评估市场风险的时候,不仅应对全球经济政治环境等因素加以考量,同时还应对债务人所交易的价格弹性大的商品的价格现状和未来走势加以把控,形成对债务人风险的综合全面评估。
来源: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木莯
2022年11月4日-5日(周五/六)在 济南 举办《城投平台/金控/央国企开展保理、供应链金融及其资产证券化、融资性贸易风险识别防范的最新实务和案例专题培训》,诚邀您的加入!
【课程提纲】
第一部分、城投平台/金控/央国企当前业务融资模式转型及开展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和供应链金融业务实务要点
(时间:11月4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张爱和,曾任某大型建筑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负责人,某股份制银行和某城商行对公团队负责人。在交易银行、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深入研究和实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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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投平台业务定位、经营现状和转型必要性
2、城投平台的融资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涉及隐形债务?城投平台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业务背景逻辑是什么?
3、城投平台融资现状及业务转型的典型案例
4、央国企、城投平台和资本成立SPV项目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各方诉求和落地成功因素有哪些?典型模式案例
5、金控平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主体的业务现状、转型思路、发展方向和经典案例解析
6、城投平台和央国企在基建、能源、医药等几大领域的典型融资模式案例
7、地产业务融资途径还有哪些,地产公司和城投公司的合作方式及案例
8、央国企对内外担保规定要点解析
9、压降两金的方式有哪些?应收账款出表N种案例解析
10、有效盘活固定资产的政策背景下,看城投、央国企和资本各路诸侯如何行动?
第二部分、城投平台/金控/央国企设立保理、供应链管理、贸易公司的动机、实践现状及创新业务成败案例解析
(时间:11月4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张爱和,曾任某大型建筑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负责人,某股份制银行和某城商行对公团队负责人。在交易银行、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深入研究和实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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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投平台和央国企布局供应链金融现状
2、体系内业务和体系外业务如何抉择?保理公司的定位究竟是为了盈利还是服务产业链?
3、体系内保理公司为什么存在业务瓶颈?体系外业务的方向在哪?某央企保理公司市场化业务成功案例
4、城投平台开展供应链贸易的动机是什么?操作模式有哪些?实践成败案例剖析
5、城投平台和外部产业机构混改成立供应链公司开展产业金融的典型案例
6、混改的保理或供应链公司授信过程,如何解决不同股东担保问题?
7、某些央企保理公司为什么不用传统保理债权ABS而是采用代理ABS的财务视角解析
8、某些城投平台和央国企旗下保理公司倾向开展通道类业务有哪些?
9、城投平台和央国企旗下保理公司之间的再保理业务产业类型和动机是什么?典型案例分析
10、以江浙地区某些机构开展大宗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模式案例看如何真正转型产业金融
第三部分、城投和央国企供应链ABS/ABN实践案例详解
(时间:11月5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赵晟阳,中原银行总行和郑州银行总行投资银行特约顾问。
原某国有股份制大行银行省分行公司部总经理,原顺丰控股金融BG华中区域负责人,现任头部保理公司业务总经理。实操资产证券化规模突破1000亿,储架规模突破4000亿。服务城投、建工、煤炭、地产、钢铁等多个热点行业。实际操作案例如下(部分):苏宁置业供应链ABS,碧桂园地产供应链ABN,佳源供应链ABS,雅居乐供应链ABN,中铁十局供应链ABS,中铁建设应收账款ABS,徐工矿机供应链ABS,泰达股份供应链ABS,国内首单票据类N+N供应链AB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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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下城投、央国企融资结构环境分析及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的诉求下ABS井喷发展的逻辑分析
2、如何正确理解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关于央企开展ABS业务增信问题的回复
3、关注城投、央国企ABS违约案例、反向探析资产证券化业务关注要点
4、城投融资结构新的转型方向:非标转标案例解析、福建省首单-单SPV-CMBS案例解析、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政策逐步完善、市场不断扩容,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哪里?
5、城投和央国企供应链ABS业务落地实操:某城投安置房信托受益权ABS、保障房ABS、租赁住房ABS、购房尾款ABS、供水收费收益权ABS、供应链ABS、某央企代理ABS、出表ABS等实际案例
6、趋严监管背景下、上交所、深交所及交易商协会、基协对ABS的资产发行及挂牌指导意见分析
7、城投供应链业务未来发展方向研判
第四部分、融资性贸易的风险识别、诉讼案例解析及有效防范
(时间:11月5日下午14:00-17:00 )
· 主讲嘉宾:刘冬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与证券部主办律师、保理与供应链金融律师团队华北负责人,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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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融资性贸易?融资性贸易、 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概念典型要素对比分析
2、融资性贸易七大交易模式及典型特征;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如何判断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如何避免虚假仓单、重复质押的问题?
3、融资性贸易所涉资金风险、法律风险、税务风险等多维度风险分析 :
4、融资性贸易合同4个纵向历史演变过程;
5、银行、保理公司等保理商参与到融资性贸易中的风险分析:融资性贸易中法律关系的认定;融资性贸易中,保理商的善意判断;保理商参与应收账款债权人虚构应收账款如何定性;
6、司法实践1:保理人+融资性贸易or循环贸易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2021)沪74民终887号
7、司法实践2:保理人的“明知“:排除“应当知道而不知道”
8、融资性贸易的风险案例实证研究及裁判建议:
案例1:长三角地区集中爆发的钢贸危机:“中铁物流事件” ;
案例2:青岛港德正系诈骗事件;
案例3:上海电气应收账款逾期事件 ;
案例4:上实发展应收账款逾期事件;
案例5:佛山中金圣源铝锭事件现货仓单暴雷事件;
案例6:秦皇岛港铜精矿失踪事件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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