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0:51:4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一[1998]118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一118号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市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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