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0:41:3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2017年11月17日
鉴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2017年第6号)与现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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