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0:40:27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0〕10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0〕1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时,除自治区级企业外其他企业均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批。
二、文中列示表样的印制和使用,由各盟市自行掌握。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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