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0:39:0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关税〔2009〕6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9〕60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关税〔2009〕6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