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4 10:38:5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2000〕2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2000〕2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局、地税局、内蒙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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