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税流[2001]474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税流474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9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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