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要点
http://file.tax100.com/o/202210/18/934_1666073414215.gif?width=799&size=1258692022年9月29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34号),对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社会保险费缓缴工作提出意见。文件中明确:
一、关于申请缓缴的行业范围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
2.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以下简称:17个行业)。
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等单位)。
二、关于申请缓缴的险种
1.5个特困行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2.受疫情影响的17个行业和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等单位,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三、关于申请缓缴的期限
5个特困行业、17个行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等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5月底。5个特困行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5月底。
四、关于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间
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五、关于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
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六、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缓缴
可自愿缓缴2022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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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在“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上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也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只需提交《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申请表》。
来源:贵阳贵安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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