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流[2003]319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流319号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9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并结合我局《关于对本市代理业中有关营业税若干税政问题的通知》(沪地税一〔1999〕86号)第六条规定,一并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9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七月四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