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10-14 21:50:07

纳税人享受缓税政策,是否影响其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http://file.tax100.com/o/202210/14/245_1665755406130.gif?width=768&size=908740

请点击视频关注“山东税务”视频号
问:纳税人享受缓税政策,是否影响其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享受缓税政策的纳税人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继续实行前期缓税政策规定的处理规则,即纳税人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缓缴期限届满后,应当依法缴纳相应的缓缴税费。
举例:纳税人E是年销售额100万元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按季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照前期缓税政策,在2022年7月申报期内选择将2022年第二季度应当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延缓到2023年1月申报期内缴纳。《公告》发布后,上述税款缓缴期限继续延长4个月至2023年5月申报期内缴纳。纳税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2022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需要补税的,应当在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需要退税的,可正常申请退税,不受其享受缓缴2022年第二季度税款政策的影响。同时,纳税人此前缓缴的税款应当在2023年5月申报期内缴纳。
往期链接

05 | 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缓缴期限可继续延长4个月,其2021年度汇算清缴产生的应补税款如何处理?
04 | 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第17号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03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继续延缓缴纳政策?
02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的继续延缓缴纳的税费应当在何时缴纳入库?
01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的继续延缓缴纳的税费具体包括哪些?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指导: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http://file.tax100.com/o/202210/14/856_1665755406547.jpg?width=1080&size=22232


http://file.tax100.com/o/202210/14/931_1665755407229.jpg?width=1080&size=14986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纳税人享受缓税政策,是否影响其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