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池”、刚性兑付、利用多层嵌套将表内信用风险表外化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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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 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 财会〔2022〕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加大对货币资金、存货、在建工程和购置资产、资产减值、收入、境外业务、企业合并、商誉、金融工具、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11个近年来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关注力度,做好有效应对。
针对上述11个重点领域,财政部还明确了具体的重点应对措施。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利用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舞弊的风险,《通知》提出三条具体应对措施:
一是了 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范要求,特别关注混合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 恰当性;
二是关注是否存在“资金池”、刚性兑付、违规承诺 收益或其他利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将表内信用风险 表外化的迹象;
三是关注保理业务的商业实质,对相关的应 收账款本身的真实性、可收回性进行分析,分析保理业务涉 及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空转贸易情形。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要求,进驻企业前要多方渠道收集企业财务、经营信息并形成客户风险分析和应对报告,进驻企业后要对存在财务舞弊行为的重点领域采取针对性审计程序,切实防范、揭示会计造假行为。
财政部还明确了针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相关舞弊风险、针对确认高额商誉相关舞弊风险、针对滥用企业合并实施舞弊的风险、针对虚构现金交易相关舞弊风险等28个具体风险领域的应对措施。
附全文:
财政部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 控制审计风险 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
财会〔202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和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办发〔2021〕30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将相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总体向好,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率、维护市场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仍然存在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未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在一些审计重点领域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未能有效揭示财务舞弊等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对会计师事务所职责履行效果的高度关注。因此,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是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切实履行审计鉴证职责、合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有效决策判断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会计师事务所要不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审计程序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基石。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对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充分认识构建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任务的系统性、复杂性,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建成并运行在全所范围内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会计师事务所治理层要高度重视、深度参与和引领推动,依照事务所自身规模、服务范围、业务性质和具体情形,“量身定制”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杜绝盲目“照搬照抄”。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查找自身在审计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有效识别、评价和应对其对执业质量的不利影响,相应完善自身审计程序。进驻企业前要多方渠道收集企业财务、经营信息并形成客户风险分析和应对报告,进驻企业后要对存在财务舞弊行为的重点领域采取针对性审计程序,切实防范、揭示会计造假行为。实施整合审计时,要高度关注管理层凌驾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
三、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执行审计准则,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
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对财务舞弊等风险因素保持警觉,当识别出可能存在由于财务舞弊导致的错报且涉及管理层时,应当考虑重新评价由于财务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该结果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要针对相应风险点强化审计程序、扩大抽查比例、增加审计证据,有效控制审计风险。要在审计过程中对企业遵守会计准则情况作出职业判断;要在做好其他领域审计的同时,加大对货币资金、存货、在建工程和购置资产、资产减值、收入、境外业务、企业合并、商誉、金融工具、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11个近年来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关注力度,做好有效应对(详见附件)。
四、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持续加强审计秩序管理和业务指导
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在上述重点领域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实施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有效支持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列入重点关注范围。要进一步规范审计秩序,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坚决清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害群之马”,强化震慑,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和职业声誉、注册会计师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和塑造职业精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动态掌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导下及时充实、完善审计准则,发布问题解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规范和指导。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及重点应对措施
财 政 部
2022年9月30
附 件:
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及重点应对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 执业准则规则,控制审计风险,在做好其他领域审计的同时, 加大对下列近年来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关注力度,合理 运用职业判断,对发现的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做好有效应 对。
一、货币资金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虚构货币资金相关舞弊风险。一是严格实施银行函证程序,保持对函证全过程的控制,恰当评价回函可 靠性,深入调查不符事项或函证程序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二 是关注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和巨额货币资金余额以及大额定 期存单的合理性;三是了解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的数量及分 布,是否与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相匹配且具有合理性,检查银 行账户的完整性和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四是分析利息收入 和财务费用的合理性,关注存款规模与利息收入是否匹配, 是否存在“存贷双高”现象;五是关注是否存在大额境外资 金,是否存在缺少具体业务支持或与交易金额不相匹配的大 额资金或汇票往来等异常情况。
(二) 针对大股东侵占货币资金相关舞弊风险。一是识别企业银行对账单中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大额资金往来交易,关注是否存在异常的大额资金流 动,关注资金往来是否以真实、合理的交易为基础,关注利 用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进行资金占用的情况;二是分析企 业的交易信息,识别交易异常的疑似关联方,检查企业银行 对账单中与疑似关联方的大额资金往来交易,关注资金或商 业汇票往来是否以真实、合理的交易为基础;三是关注期后 货币资金重要账户的划转情况以及资金受限情况;四是通过 公开信息等可获取的信息渠道了解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财 务状况,关注其是否存在资金紧张或长期占用企业资金等情 况,检查大股东有无高比例股权质押的情况。
(三) 针对虚构现金交易相关舞弊风险。一是结合企业 所在行业的特征恰当评价现金交易的合理性,检查相关内部 控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是否保留了充分的资料和证 据;二是计算月现金销售收款、现金采购付款的占比,关注 现金收、付款比例是否与企业业务性质相匹配,识别现金收、 付款比例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并追查波动原因;三是了解现 金交易对方的情况,关注使用现金结算的合理性和交易的真 实性;四是检查大额现金收支,追踪来源和去向,核对至交 易的原始单据,关注收付款方、收付款金额与合同、订单、 出入库单相关信息是否一致;五是检查交易对象的相关外部 证据,验证其交易真实性;六是检查是否存在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货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虚构存货相关舞弊风险。一是根据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存货监盘程序;二是关注是否存在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库龄较长、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形的存货,分析评价其合理性;三是严格执行分析性程序,检查存货结构波动情况,分析其与收入结构变动的匹配性,评价产成品存货与收入、成本之间变动的匹配性;四是对异地存放或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严格执行函证或异地监盘等程序。
(二) 针对账外存货相关舞弊风险。一是在其他资产审 计中,关注是否有转移资产形成账外存货的情况;二是关注 存货盘亏、报废的内部控制程序,关注是否有异常大额存货 盘亏、报废的情况;三是存货监盘中,关注存货的所有权及 完整性;四是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多结转成本、多报耗用数量、 少报产成品入库等方式,形成账外存货。
三、在建工程和购置资产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利用在建工程掩盖舞弊的风险。一是检查是 否存在与企业整体生产经营规划不符或与预算不符的异常 在建工程项目;二是检查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或长期未完工 的工程项目,关注有无通过虚构在建工程项目或虚增在建工 程成本进行舞弊的情形。
(二) 针对通过购置固定资产实施舞弊的风险。一是复 核购置固定资产的理由及其合理性;二是检查购置固定资产 相关的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判断固定资产计价的准确性, 关注是否存在混淆费用和成本属性来操纵利润的情形;三是 复核已入账固定资产的验收情况,观察固定资产是否确实存 在并了解其使用情况。
四、资产减值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通过不恰当计提减值准备人为调整资产账面 价值的舞弊风险。一是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复核企业 资产减值的测试过程和结果,评价管理层作出的与资产减值 相关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必要时利用专家工作;二是对于持 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关注一次性大额计提减值的合理 性,以及是否存在以前年度未予充分计提减值的情况。
(二) 针对通过不恰当计提坏账准备人为调整利润的舞 弊风险。一是复核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 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 险特征;二是评价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合理 性,复核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 账政策执行;三是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关注是否 存在通过虚构回款冲减往来款等情形,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的合理性。
五、收入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收入确认存在的舞弊风险因素。一是客观评价企业哪些类型的收入或收入认定可能存在重大舞弊风险;二是严格核查收入的交易背景,关注是否存在复杂的收入安排,收入确认是否取决于较高层次的管理层判断等;三是详细查阅是否存在股权激励等可能构成舞弊动机的事项;四是关注企业管理层变更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二) 针对虚增或隐瞒收入舞弊风险。一是严格执行针 对收入的分析程序,关注报告期毛利率明显偏高或毛利率波 动较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收入不匹配等情况;二是借助 数据分析工具,加强对收入财务数据与业务运营数据的多维 度分析,有效识别异常情况;三是检查交易合同,并综合运 用函证、走访、实地调查等方法,关注商业背景的真实性、 资金资产交易的真实性、销售模式的合理性和交易价格的公 允性等,识别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进行显失公允的交易等情 况,必要时,延伸验证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四是将业务系统 和财务系统纳入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进行评价和 测试,关注有无异常设定的超级用户等情况;五是分析收入 确认政策的合规性,关注是否存在不恰当地以总额法代替净 额法核算等情形。
(三) 针对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舞弊风险。一是严格实 施收入截止测试,关注收入是否被计入恰当的期间;二是检 查临近期末执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关注是否存在异常的定价、结算、发货、退货、换货或验收条款,关注期后是否存 在退货以及改变或撤销合同条款的情况;三是复核重要合同 的重要条款,关注是否存在通过高估履约进度,或将单项履 约义务的销售交易拆分为多项履约义务实现提前确认收入 以及通过将多项履约义务合并为单项履约义务延迟确认收 入的情况。
六、境外业务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虚构境外经营相关舞弊风险。一是结合境外 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环境和企业自身发展情况,评价 境外经营的合理性;二是检查境外业务供应链、交易流程、 相关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关注境外经营的真实 性;三是充分了解企业内外部风险因素,关注企业面临业绩 压力、存在扭亏为盈等重大变化下管理层的舞弊风险,评价 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情况, 重点关注企业境外经营所在地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事项。
(二) 针对虚构境外收入相关舞弊风险。一是分析境外 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相同或类似产品是否存在境外销 售价格明显高于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境内等情 形;二是核查企业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境外客户 应收账款函证情况、物流运输记录、发货验收单据、出口信 用保险数据等,评估其是否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匹配;三是检查企业汇兑损益的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现有销售收入相匹配;四是关注境外业务的结算方式,销售回款是否来自签订业务合同的往来客户,对存在第三方代收货款情形的,关注是否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充分评估第三方回款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三) 针对利用境外业务虚增虚构资产舞弊风险。一是 对于储存在境外银行的货币资金,执行银行函证程序,关注 是否存在被冻结的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大额境外资金,以及 缺少具体业务支持或与交易金额不相匹配的大额资金或汇 票往来等异常情况;二是对于源自境外客户的应收款项,考 虑相关公司的信用风险、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 评估管理层计提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是否恰当,检查是否存 在大额应收款项减值或核销等情况;三是对于已通过海运或 空运等方式发货但尚未到达海外客户的存货,向货运公司函 证以验证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关注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四是 关注税收缴纳等特殊领域,考虑利用专家工作,并充分评估 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客观性和工作结果。
七、企业合并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操纵合并范围实施舞弊的风险。一是检查控制的判断依据,充分关注与被投资企业相关安排的设计目的与意图,综合考虑有关合同、协议等约定的相关主体财务和经营决策、决策人员权力限制、利润分享或损失承担机制等因素,判断是否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并据此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恰当;二是评估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可能对财务会计报告整体产生的影响,关注有无人为调整合并范围的情形。
(二) 针对滥用企业合并实施舞弊的风险。一是关注企业合并的商业实质,是否与合并方的发展战略协同,特别是涉及复杂的交易、付款安排,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二是检查被合并企业的业绩真实性、财务数据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虚增收入达到高溢价并购以及并购业绩承诺精准达标的情况;三是关注被合并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是否存在隐性关联方交易、违规为关联方担保、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问题。
八、商誉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确认高额商誉相关舞弊风险。一是分析企业 合并对价合理性、商誉金额的合理性、企业合并过程中专家 意见的合理性;二是复核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计量的准确 性,判断是否存在应计入合并成本中的或有对价;三是检查 企业是否以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确认和计量被购买方所有 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包括被购买方拥有但未在个别财务报表 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是否因未能恰当识别和确认被购买 方的可辨认资产(尤其是无形资产)和负债而形成高额商誉。
(二) 针对商誉未被恰当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舞弊风险。一是评价管理层商誉分摊方法的恰当性,判 断是否存在为了避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而扩大分摊商誉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范围,将商誉分摊至可收回金额较高但 与商誉不相关的资产组的情况;二是检查购买日后相关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了重组、处置等变化,或某些资产组已 经与商誉不再相关时,是否对商誉进行重新分摊;三是检查 是否存在人为安排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间的交易,以提高资产 组的相关收入或盈利的情形。
(三) 针对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的相关舞弊风险。一是评价与管理层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 行的有效性;二是复核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及 一致性,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并核实与上年关键假设的变化,关注盈利预测所使用基础数 据和参数的相关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三是评价商誉减值测 试所涉及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判断专家工 作结果的恰当性,尤其要关注利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 情形。
(四) 针对商誉减值确认相关舞弊风险。一是复核企业 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有无以前年度未计提或少计提 而在本年度大幅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形,检查其理由和依据; 二是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与商誉有关的业绩承诺并分析其达 标情况,关注是否存在精准达标或未达标,但未充分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三是检查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信息与管理层年度展望等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九、金融工具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相关舞弊风险。一是检 查金融工具分类的恰当性,关注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不当、混淆业务模式与管理层投资时的主观意图、金融工具 分类随意调整、复合金融工具或混合金融工具的拆分错误等 情形;二是检查金融工具计价的准确性,关注因企业自身信 用风险变化导致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方式 是否恰当,复核摊余成本计算的结果,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工具检查其报告期末公允价值数据来源或测试其估值模型。
(二) 针对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相关舞弊风险。一是关注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否满足合同权利终止或满足规定的转 移,关注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交易条件、是否存在关联 方关系等,分析其商业合理性,关注有无人为安排交易以满 足某些监管要求或合同义务等情形;二是关注金融负债现时 义务是否解除、终止确认的时点是否恰当,是否存在以承担 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人为提前或者不当终止 确认金融负债虚增利润。
(三) 针对利用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舞弊的风险。一是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范要求,特别关注混合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 恰当性;二是关注是否存在“资金池”、刚性兑付、违规承诺 收益或其他利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将表内信用风险 表外化的迹象;三是关注保理业务的商业实质,对相关的应 收账款本身的真实性、可收回性进行分析,分析保理业务涉 及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空转贸易情形。
十、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实施舞弊的风险。一是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充分了解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的意图及其合理性;二是评价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前后经营成果发生的重大变化,检查是否存在通过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实现扭亏为盈,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变更调节资产和利润等情况。
(二) 针对混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实施舞弊的风险。关注是否正确划分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是否如实反映相关的交易和事项,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和披露。特别是重要项目的会计 政策、重大和异常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新领域和缺乏权 威性标准或共识的领域采用重要会计政策产生的影响、会计政策的变更等,以及其对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信息质量的影响。
十一、关联方相关舞弊风险应对措施
(一) 针对通过未识别出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实施舞弊的风险。一是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关注交易金额重大、交易发 生频次较少且交易时间集中、交易条件与其他对手方明显不 同、交易规模和性质与对方的能力明显不匹配,以及其他不 具有合理商业理由的交易,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二是针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理由的交易采取进一步审计程 序,通过背景调查、交易信息分析等方法,评估对手方与企 业的关系,识别将原关联方非关联化行为的动机及后续交易 的真实性、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通过相关交易增加利润的可能。
(二) 针对通过关联方实施舞弊的风险。一是加强关联交易舞弊风险的评估与控制,关注是否存在通过以显失公允 的交易条款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与关联方或特定第三方串通 舞弊进行虚假交易或侵占被审计单位资产、实际控制人或控 股股东通过凌驾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之上侵占被审计单 位资产等方式影响关联交易真实性、价格公允性,从而粉饰 财务会计报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舞弊行为;二是关注交易商 业安排的合理性、资金资产交易的真实性、销售模式的合理 性和公允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合规性等内部控制流程和 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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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提纲】
第一部分、城投平台/金控/央国企当前业务融资模式转型及开展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和供应链金融业务实务要点
(时间:10月21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张爱和,曾任某大型建筑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负责人,某股份制银行和某城商行对公团队负责人。在交易银行、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深入研究和实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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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投平台业务定位、经营现状和转型必要性
2、城投平台的融资行为如何判断是否涉及隐形债务?城投平台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业务背景逻辑是什么?
3、城投平台融资现状及业务转型的典型案例
4、央国企、城投平台和资本成立SPV项目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各方诉求和落地成功因素有哪些?典型模式案例
5、金控平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等主体的业务现状、转型思路、发展方向和经典案例解析
6、城投平台和央国企在基建、能源、医药等几大领域的典型融资模式案例
7、地产业务融资途径还有哪些,地产公司和城投公司的合作方式及案例
8、央国企对内外担保规定要点解析
9、压降两金的方式有哪些?应收账款出表N种案例解析
10、有效盘活固定资产的政策背景下,看城投、央国企和资本各路诸侯如何行动?
第二部分、城投平台/金控/央国企设立保理、供应链管理、贸易公司的动机、实践现状及创新业务成败案例解析
(时间:10月21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张爱和,曾任某大型建筑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负责人,某股份制银行和某城商行对公团队负责人。在交易银行、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深入研究和实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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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投平台和央国企布局供应链金融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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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系内保理公司为什么存在业务瓶颈?体系外业务的方向在哪?某央企保理公司市场化业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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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某些央企保理公司为什么不用传统保理债权ABS而是采用代理ABS的财务视角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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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投平台和央国企旗下保理公司之间的再保理业务产业类型和动机是什么?典型案例分析
10、以江浙地区某些机构开展大宗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模式案例看如何真正转型产业金融
第三部分、城投和央国企供应链ABS/ABN实践案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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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注城投、央国企ABS违约案例、反向探析资产证券化业务关注要点
4、城投融资结构新的转型方向:非标转标案例解析、福建省首单-单SPV-CMBS案例解析、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政策逐步完善、市场不断扩容,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哪里?
5、城投和央国企供应链ABS业务落地实操:某城投安置房信托受益权ABS、保障房ABS、租赁住房ABS、购房尾款ABS、供水收费收益权ABS、供应链ABS、某央企代理ABS、出表ABS等实际案例
6、趋严监管背景下、上交所、深交所及交易商协会、基协对ABS的资产发行及挂牌指导意见分析
7、城投供应链业务未来发展方向研判
第四部分、融资性贸易的风险识别、诉讼案例解析及有效防范
(时间:10月22日下午14:00-17:00 )
· 主讲嘉宾:刘冬梅,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与证券部主办律师、保理与供应链金融律师团队华北负责人,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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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融资性贸易?融资性贸易、 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概念典型要素对比分析
2、融资性贸易七大交易模式及典型特征;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如何判断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如何避免虚假仓单、重复质押的问题?
3、融资性贸易所涉资金风险、法律风险、税务风险等多维度风险分析 :
4、融资性贸易合同4个纵向历史演变过程;
5、银行、保理公司等保理商参与到融资性贸易中的风险分析:融资性贸易中法律关系的认定;融资性贸易中,保理商的善意判断;保理商参与应收账款债权人虚构应收账款如何定性;
6、司法实践1:保理人+融资性贸易or循环贸易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2021)沪74民终887号
7、司法实践2:保理人的“明知“:排除“应当知道而不知道”
8、融资性贸易的风险案例实证研究及裁判建议:
案例1:长三角地区集中爆发的钢贸危机:“中铁物流事件” ;
案例2:青岛港德正系诈骗事件;
案例3:上海电气应收账款逾期事件 ;
案例4:上实发展应收账款逾期事件;
案例5:佛山中金圣源铝锭事件现货仓单暴雷事件;
案例6:秦皇岛港铜精矿失踪事件
2022年10月28-30日产融公会&启金智库 将在 杭州 共同举办 城镇化投融资高级研修班(第十二期)《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核心资产培育与REITs、EOD模式与未来社区、依托公共资源精准谋划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与上市公司实务和案例》
【课程提纲】
第一讲、疫情冲击和新基建背景下多元化融资方式与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2:00 )
·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
一、城镇化投融资背景与形势
(一)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
(二)区域发展战略的演进
(三)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
(四)投融资政策周期
(五)主要投融资模式分类
(六)城镇化投融资的总体形势
二、项目融资的要点与案例
(一)项目融资的实务要点
(二)股权融资的要点
(三)复杂的债务融资工具
三、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一)国内融资平台发展的脉络
(二)长期存在的体制性原因
(三)实质性转型发展要点
(四)融资平台与PPP模式
(五)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的信用风险分析
(六)有为政府的全力支持
四、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培育核心资产、盘活存量资产与公募REITs的要点与案例
(时间:10月28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
一、培育核心资产
二、盘活存量资产
(一)依托存量资产的策略性融资
(二)实质性资产转让
(三)通过上市公司盘活资产
(四)ABS与类REITs
(五)盘活存量资产的要点
三、基础设施公募REITs
(一)REITs的特征与价值
(二)国内的长期探索
(三)基建REITs试点
(四)发展展望与建议
四、小结与建议
五、答疑与交流
第三讲、未来社区和EOD模式的项目创建、投融资实务要点与典型案例
(时间:10月29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郭树锋,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一、 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逻辑分析
(一)以债为主线,以《预算法》演变为脉络梳理投融资改革历史
(二)详解PPP制度和交易结构顶层设计思想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制度设计分析
(四)隐性债务及化解债务要点分析
(五)未来投融资走向预测
(六)从专项债、片区开发、未来社区分析“资金自平衡”是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重要手段的基础逻辑
二、浙江未来社区理念引领城市有机更新的顶层设计、项目创建、投融资安排实务和案例
(一)未来社区顶层设计
(二)未来社区三大主体的权责义务
(三)未来社区的全过程咨询应用
(四)未来社区案例解读
三、EOD开发模式下基础设施投融资最新实务和案例分析
(一)EOD模式的概念、提出及发展
(二)EOD模式核心内容
(三)EOD模式政策背景
(四)EOD模式试点申报政策
(五)典型案例分析
(六)EOD与片区开发、“项目+资源”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分析
四、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有效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实务要点与案例分析
(时间:10月29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蒋中松,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一、项目策划谋划的现状与形势
(一)项目策划谋划习惯单打、单刀、单线
(二)项目策划谋划需要群策、群力、群智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可行性
三、有效利用公共资源谋划策划项目的要点与案例
(一)土地资源
(二)土地指标资源
(三)河砂资源
(四)矿产资源
(五)碳权资源
(六)林权资源
(七)旅游资源
(八)政策资源
(九)其他各类资源结合项目开发要点与案例
四、答疑与交流
第五讲、股权基金参与泛基建、不动产投资和城市更新/片区开发实务经验和案例
(时间:10月30日上午09:00-12:00)
·主讲嘉宾:B老师,某基础设施类央企旗下大型投资基金副总经理
一、新周期的泛基建政策及市场环境解析
(一)政策环境的变化
(二)市场环境的变化
(三)新瓶旧酒还是破旧立新
二、经济周期变化带来的商业模式再造
(一)泛基建业务的商业逻辑调整
(二)政府(平台)的融资模式
(三)社会投资人的投资偏好——央企、房企及其他
(四)信用体系的变化——从人的信用到物的信用
三、案例解析
(一)传统基建业务的新变体——摆脱土地供应依赖
(二)转移型融资机会
(三)政府引导城市综合开发基金案例
(四)特许经营权——政府平台的新型融资标的
四、答疑与交流
第六讲、地方城投参与股权投资、利用投资基金培育产业和运作上市公司实务经验和案例
(时间:10月30日下午14:00-17:00)
·主讲嘉宾:许荣伟,上海君桐资本合伙人
一、城投公司面临的20大困境“突围”
(一)城投公司面临的20大现状总结及案例
(二)地方城投转型路径总结及案例
二、盐城东方集团参与股权投资的成效经验
(一)思考与行动
(二)效果与总结
三、城投公司股权投资转型经验
(一)城投公司股权投资转型6大步骤
(二)城投公司选择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6大核心要点解析
(三)城投公司如何选择优质股权项目的8大要点分析
(四)国资审批的8大关注要点
四、城投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实务
(一)城投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标的选择的10大关注要点解析
(二)城投公司收购上市公司18个步骤及其注意要点
五、城投与私募股权基金合作实操
(一)基金运作模式
(二)资本招商思路
(三)合作“三步走”策略
六、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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