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0】20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新国税办【2000】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1999】73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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