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遵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被评议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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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遵义市“八五”普法工作实际,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遵义市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拟于2022年9月至2025年12月,在全市国家机关以渐进方式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
经多方评估,首届遵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被评议单位为:遵义市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遵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特此公告
遵义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来源:遵义市法宣办
编发:遵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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