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1:04: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3〕18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3〕18号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451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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