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1:02:5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外字〔2003〕2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2003〕2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国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6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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