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2-9-30 02:20:28

【关注】稳增长“22条”中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新闻发布会税务收藏贴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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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介绍了《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稳增长“22条”)。会上,市税务局总审计师刘洪波出席并就稳增长“22条”中税收优惠政策回答记者提问。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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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累计有1140.2亿元退税款退给纳税人,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了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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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澎湃新闻:请问市税务局,能否介绍一下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政策的具体情况?
A
刘洪波: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年目前总体退税减税缓税缓费情况。今年以来,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不折不扣推进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认真抓好本市“50条”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助力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截至8月31日,本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00亿元。其中,4月1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至8月31日,已有1077.8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62.4亿元,已累计有1140.2亿元退税款退给纳税人,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了税务力量。
对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我下面作简要介绍。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税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助企纾困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到今年上半年,税务总局、财政部先后两次联合发文实施缓缴税费,2021年10月发文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2022年2月继续发文要求对已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政策的,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6个月缴纳。截至8月31日,已办理缓缴税费171亿元。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17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至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部分税费政策的,在原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政策出台前已缴纳的符合17号公告相关退还条件的税费,可申请办理退税(费)。上海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数据驱动,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大数据识别目标企业、申报“一键”享受、对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自动延缓缴纳等措施,积极落实好缓缴税费优惠政策。

另外,对本次22条政策措施中的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对现行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将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已于近日发文明确,我们将全面予以落实,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减负效用,持续促进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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