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 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全文有效
2019.8.31
各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自2019年9月1日起,暂缓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具体征收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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