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9-30 00:20:45

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5号公告中提到的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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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您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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