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59:49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3〕3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3〕31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3〕3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