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9-29 13:35:30

【创建者说】| 胡张坚:把握 “枫桥经验”新内涵 当好新时代的传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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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说?
胡张坚:把握 “枫桥经验”新内涵
当好新时代的传承者
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枫桥经验”凝结着浙江干部群众持之以恒创新社会治理的探索,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枫桥经验”的核心是立足自治、法治、德治,就地解决矛盾,这和做好税务工作的方法论不谋而合。第二税务分局将以“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为重要抓手,积极担当作为,加强实干创新,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税收治理内涵,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
01
党建引领,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准确把握“枫桥经验”核心要义,积极强化党建引领,将“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纳入分局党支部重点工作范畴。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培训机制,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中同步开展税收业务学习,在税收业务培训中固定设置党建理论、党史知识、党风廉政等政治课程,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在当前税费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和思想基础。大力开展“薪火计划”,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促进青年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双提升”,为创建工程提供青年力量。
02
夯实基础,构建争议化解阵地
涉税争议往往源于征纳双方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获取、程序运行等方面的认识差异,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让税企双方明白法律保护什么、惩戒什么,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是消除征纳矛盾隐患,夯实平安创建基础的有效手段。分局灵活应用“枫桥经验”,利用内外部法律资源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定分止争,并将纠纷解决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严格依法的“刚性”和“人文关怀”的柔性,有力地促进实质性化解涉税争议,促进依法治税。
03
固本培元,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枫桥经验”历经风雨洗礼,依然生机勃发,根本在于始终坚持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我们可以从中借鉴到,“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创建和治理也是一门科学,必须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干部活力和秩序的关系。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又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在“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创建过程中,德治是一项长久工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应注重加强分局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建设。为此,我们突出习惯养成,广泛开展“道德法庭”“道德评议”,努力让道德成为自我的约束、内心的法律。
04
联建联创,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税收业务多种多样,环环相扣,涉及多个部门,多部门协作“一站式”化解税费争议,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枫桥式”税务分局,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分局将借鉴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的先进经验和亮点做法,围绕“0543”治理模式,不做“躺平式”单位,不做“躺平式”干部,思考构建行之有效的创建机制。基于二分局的职能覆盖全市纳税人的特点,按照“共建、共赢、互补、互促”的原则,考虑与全市机关基层分局(所)支部之间搭建共建平台,探索交流互鉴,党员互动,优势互补新路径,实现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创新推进基层党建和税收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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