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字〔2003〕5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国税所字〔2003〕5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治区国税局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和第(二)款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细化标准和作出调整。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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