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55:49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3〕57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所属旗县邮政局不单独进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所属旗县邮政局不单独进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3〕57号
【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本文自2011年8月31日起全文失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关于盟市邮政局统一进行所得税申报工作的请示》(内邮计财58号)。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在我区各盟市、旗县分别设有邮政局从2003年度起,由于邮政企业改制及财务核算方式的变化,旗县邮政局不具备独立核算的能力,为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现将邮政企业改制后有关企业所得税监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所属的旗县邮政局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从2003年度起不再单独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分别由各盟市邮政局在其所在地方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改制过程中分离出去的企业,不再纳入汇总纳税范围,应分别单独进行纳税申报,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及所属的成员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要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及会计资料等事项,按照区局确定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实施监管,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必要时可延伸到旗县级分支机构进行检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及所属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及所属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局
2内蒙古邮政机关服务中心
3内蒙古邮政广告公司
4内蒙古邮政储汇局
5内蒙古集邮公司
6内蒙古邮政报刊发行局
7内蒙古邮政信息技术局
8内蒙古鸿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9内蒙古邮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0内蒙古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1呼和浩特市邮政局
12呼和浩特市邮政设备厂
13呼和浩特市邮政物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14包头市邮政局
15乌海市邮政局
16乌海市邮政局物流商务局
17赤峰市邮政局
18通辽市邮政局
19鄂尔多斯市邮政局
20呼伦贝尔市邮政局
21兴安盟邮政局
22锡林郭勒盟邮政局
23乌兰察布盟邮政局
24乌兰察布盟邮票经营部
25巴彦淖尔盟邮政局
26阿拉善盟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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