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47:4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4〕87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8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4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修改后的报表任务随后下发各地。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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