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45:2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4〕38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4〕3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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