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际函〔2004〕6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境内企业与外国企业进行融资业务掉期交易扣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境内企业与外国企业进行融资业务掉期交易扣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际函〔2004〕6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境内企业与外国企业进行融资业务掉期交易扣缴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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