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41:1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4〕5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4〕53号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040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月八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4〕53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