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品|建华区税务局原创作品--《裁量基准问答》
http://file.tax100.com/o/202209/21/344_1663695605709.mp4为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优化东北地区税收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联合制定《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建华区税务局根据文件内容制作了原创视频作品《裁量基准问答》,视频作品对裁量基准有关问题进行了汇总说明。
制定《裁量基准》,实现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一把尺”,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跟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主动助力东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统一东北区域税务执法标准,促进区域内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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