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9-20 01:55:18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疫情期间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9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9月27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9月27日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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