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9-16 1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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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
来袭
#台风“梅花”袭来#
台风“梅花”带来狂风暴雨,企业如在台风中遭受重大损失,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跟着甬甬悦悦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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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增值税
01
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范围,可以正常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02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 .
企业所得税
01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02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需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真实性、合法性。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5号)


三 .
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四 .
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01
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02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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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海税务
一审:林鲁炳 二审:林永飞
三审:赖慧慧、连群、沈雅雯、张红亚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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