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31:25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5〕48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5〕4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4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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