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动态】宝清县税务局:创新服务解难题 征纳互动心连心
http://file.tax100.com/o/202209/15/140_1663179317750.gif?width=1075&size=635232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妥善就地化解税费纠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宝清县税务局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运用到解决税费争议当中,在各基层一线税务分局设立“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及时处理矛盾争议,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
同步聚合 调解室“根系”有养分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全方位统筹“枫桥式”调解室的相关工作。县局在纳税服务股设立总调解室,由县局分管领导任总调解室主任,纳税服务股负责人任总调解室副主任,法制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社保股、收入核算股部门负责人担任总调解室成员,各分局调解室主任由分局长担任,分局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类型完善的组织架构使得各种类型的矛盾争议都能有专业人员化解,专业高效。
同向发力 调解室“枝干”有力量
制定专业的申请、受理、办理流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各分局调解室在接到纳税人缴费人调解申请后,能当场解决的由各分局调解室当场调解,不能当场解决的1个工作日内将《调解事项登记表》交县局总调解室解决,受理过程严密。一般性争议调解申请后,承办部门自接到登记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调解服务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总调解室负责人牵头调解机关单位解决,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因情况紧急,急需为纳税人缴费人处理的,总调解室可以要求涉及的相关单位1-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涉及税务干部违反纪律、存在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的案件,由县局纪检组处理,办理过程高效。承办部门对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一般争议调解申请事项处理完毕后主动回复申请人,在《调解事项交办单》中填写处理情况,并交总调解室备案归档,答复过程留痕。完善的流程链条使得争议处理过程有条不紊,平稳顺畅。
同频共振 调解室“叶子”有生机
在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后,可以第一时间缓和纳税人缴费人激动心情,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及时化解矛盾,也减少了对其他纳税人缴费人正常办税的影响。同时为了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路”,做到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精准化解税费争议,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通道,在云办税服务中心开通了税费争议呼叫服务,由专人负责接线处理,确保争议叫得通、问题有人答、诉求有人办、矛盾及时解。调解室成立三天内,已解决实际问题2个,化解矛盾争议2个,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调解室的成立有效提升了纳税服务质效,是做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有力体现,是拉近税企距离、和谐征纳关系的细致延申。便利化、规范化、智能化的调解室服务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与获得感,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了县域税收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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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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