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27:4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5〕75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查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查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函〔2005〕7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查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5〕75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查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