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9-13 09:41:20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要点回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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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政策要点,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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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2022年10号公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政策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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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六税两费”减征比例是多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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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主体有哪些?

2022年10号公告把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主体,在原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基础上,扩展增加了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因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属于本次优惠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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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有哪些条件?

2022年10号公告明确只要纳税人符合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微利企业任意一个身份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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