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者说】| 吴能妃:坚持三个“下功夫” 力求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稽查领域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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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能妃:坚持三个“下功夫”
力求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稽查领域见效果
自2月17日市局召开“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以来,市局第二稽查局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工作,健全规划先行、组织保障、专班运作、全员参与的落实机制,形成级级负责、层层落实、全员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切实将创建活动纳入稽查整体工作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我认为应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01
在创建特色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整体统筹。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试点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通过政治引领、思想引导、组织领导,实现支部统筹、党小组带动、党员主动、群众跟进,增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促进各项工作整体升级和快速发展。
二是坚持从严打击,彰显公平。集聚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完善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防范电子专票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响应机制;根据上级部署,严查留抵骗税。2022年上半年,共立案检查企业50户,查补6112.20万元,入库2096.82万元。
三是坚持柔性执法,凸显温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税企共建、信息互联、过程智控、说服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税务稽查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四是坚持文化引领,德润人心。大力构建亲清“家文化”,设计发放“亲清卡”、设立“亲清台账”,全力打造“家局联络”制度,促进干部家庭与单位的联系沟通,增进单位对干部情况的摸排了解。设置局长信箱、开设心理辅导室、成立“吴姐工作室”,通过“家庭式”培育干部力求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尽显组织情怀。
02
在主业融合上下功夫
一是综合环节突出宣传辅导高频联动。通过约谈与警示、协查推送与公安研判、专题辅导和专项提醒、推进三项制度与加快办案时效“四结合”,精准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持续扩大宣传辅导的广度和影响力。
二是检查环节突出矛盾争议事前预判。结合优惠减免、管理服务、行政处罚及阶段性税收重点事项,适时分析排查矛盾争议问题线索,做到早预防早预警。在立案检查后,首先让纳税人知悉黑名单制度,签署税收黑名单制度告知书;一次性明确需提供的资料,尽可能少跑,实现一次性办成事。检查人员在发现财税问题时,对财务进行专项辅导,撰写建议书,提高财务核算准确性、税法遵从度。
三是审理环节突出合力化解矛盾争议。从扩大说理式执法的范围、规范说理式执法的文书、优化说理式执法的方式等角度入手,以“查服同行”的理念落实精细服务。重视陈述申辩,说服教育和执法精准相结合,将矛盾化解在陈述申辩环节;注重证据三性,保护被查对象权益;采取最低处罚基准,合法合理区分违法程度,做到量罚得当,宽严相济;参加检察院听证,对移送税案相对不起诉,助推企业发展,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
四是执行环节突出执法力度扶助并重。纳税人在执行环节签署《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告知书》,有效提醒纳税人防范风险,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对态度好的困难企业,选择柔性执法,不予以加处3%罚款;主动帮扶企业,落实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帮助企业及时履行税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避免造成更大危害。
03
在社会满意度上下功夫
一是深化税企党建互联共建机制。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三会一课”或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结对共建、组织联建、党课联上、群团联动、活动联办、实事联抓、难题联解等形式,形成税企联建新常态,构建税企合作新模式。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交流学习党建经验,将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税企共同发展的新动能,实现和谐共赢。
二是深化涉税违法预防预警机制。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打造矛盾争议风险防控新模式,加强信息化和智慧税务建设,一体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所)与智慧稽查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税(费)政策宣传培训和涉税违法警示教育,提供专业的稽查建议,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主动纠错、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三是深化内部执法风险控制机制。在分配案源前将案件根据来源、重要性、预计可能的社会影响划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将疑点分析工作前置,根据研判结果制定检查计划。探索形成以稽查案件情况汇报制度为主,纳税人监督、案卷复查等为辅的正向执法约束体系和以案卷标准化建设规范稽查文书,在减少行政复议、诉讼风险的同时钳制各环节的反向约束效果体系。通过正反双向制约的方式确保稽查执法行为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从根本上规范税务稽查行为,进而一体推进队伍平安建设。
四是深化管服联动调处争议机制。建设涉税争议化解中心,将做好和解、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始终,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提出和解调解方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建立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团队,完善矛盾争议分级分类解决机制,分重点性和一般性矛盾争议,指定相应团队予以应对。对纳税人、缴费人线上线下提出的涉税(费)投诉或本级其他渠道接收的涉税(费)投诉,指定专人进行信息归集和分配处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在规定时间内快速转办、内部流转、跟踪回访,确保纳税人投诉及时处理、矛盾就地化解。2021年以来,我们应用涉税争议化解中心妥善化解争议案件4件,把涉税矛盾化解在稽查工作之中。(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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