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06〕27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内地税字〔2006〕27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国税函6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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