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15:4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政字〔2007〕11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内政字〔2007〕118号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你局《关于申请我区有限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有关政策的请示》(内广发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给予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照顾。免征期限从2008年开始至2010年结束。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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