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公司聘请员工作为讲师,该如何申报该员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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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牛
问:公司聘请员工作为讲师,该如何申报该员工个税?
坐席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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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因此,员工因工作需要为任职单位提供培训,属于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取得的收入应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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