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3 10:15:1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际函〔2007〕49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际函〔2007〕4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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