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BEPS多边公约》自2022年9月1日起对中国香港生效,并将适用于已签署的39个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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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香港税务局
整理: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中国香港于2017年6月7日签署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MLI),并于2022年5月25日向MLI保存人OECD秘书长交存了MLI核准书。根据MLI第三十四条(生效)的规定,MLI将于核准书交存三个月后的次月一日,即2022年9月1日对中国香港生效。
根据MLI第一条(公约范围)的规定,MLI修订税收协定的范围限于MLI第二条(术语解释)第一款第(一)项定义的“被涵盖税收协定”。“被涵盖税收协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税收协定:一是MLI缔约方之间签署,且已经生效的税收协定;二是税收协定缔约双方均以作出通知的方式,将其纳入MLI适用范围。因此,根据中国香港目前已经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及缔约对方的情况,本次生效后适用的税收协定为39个。39个税收协定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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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公约》作出最终保留和通知的完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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