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所函〔2008〕98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所函〔2008〕9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区局将尽快印发给你们,今年二季度纳税申报仍需使用旧申报表,请做好纳税申报辅导工作。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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