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税[2014]93号 沪财税[2014]93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93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93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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