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2-8-25 04:40:17

纳税信用那些事儿,小编给您讲清楚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969_1661373614344.png?width=1080&size=33333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592_1661373614548.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749_1661373614844.jpg
人无信则不立,民无信则国不强。“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

今天,小编就带你一起了解纳税信用那些事儿。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449_1661373615053.jpg?width=500&size=32089
01
纳税信用等级分类

向上滑动阅览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目前纳税信用级别共有A、B、M、C、D五类。

A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B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M级
未发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
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1.新设立企业。
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C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直接判级确定的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413_1661373615325.jpg?width=1064&size=161360
02
纳税信用扣分
//
近几年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看,容易造成纳税信用扣分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项:
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
2、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或擅自损毁发票;
3、办理纳税申报后未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税款;
4、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
03
直接判为D的情形
向上滑动阅览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8、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
04
如何查询
登陆新疆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模块,可以查询企业本年信用等级;或者在“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本年度及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及具体扣分标准,您还可以在此模块点击“评价信息出具”,可以下载打印【纳税信用级别证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531_1661373615800.jpg?width=1070&size=48687
05
热点问题
Q1
丢失发票是否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A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规定,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扣3分。因此,丢失发票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Q2
纳税人因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会计入纳税信用评价吗?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Q3
哪些情形不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你知道了吗
推荐阅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573_1661373616035.jpg?width=200&size=5437


收到留抵退税款后,这三个业务提示您收好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656_1661373616242.jpg?width=200&size=4084

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后,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472_1661373616448.jpg?width=200&size=4177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常见8个误区

来源:阿克苏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656_1661373616639.jpg?width=900&size=136602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745_1661373616900.gif?width=59&size=32547
点分享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534_1661373617051.gif?width=59&size=29167
点收藏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118_1661373617260.gif?width=59&size=34362
点点赞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5/696_1661373617433.gif?width=59&size=37643
点在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纳税信用那些事儿,小编给您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