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36期(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社保费热点问题)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752_1661222751479.png?width=86&size=7943一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热点问题解答
近期,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办公室通过召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企座谈会,与14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交流电子税务局使用体验、办税诉求、优化意见等。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共性诉求,梳理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最为关注的6个热点问题。
Question 1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哪些线上渠道学习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操作方法?
问题解答:1.可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学习不定期发布的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热点问题解答、最新政策信息、网络课堂等内容。2.可通过“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网络课程”专题专栏学习电子税务局操作。3.可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后到“纳税人学堂”或“操作规程”模块学习电子税务局功能操作。
Question 2
电子税务局系统架构、数据同步时间以及数据更新功能。
问题解答:
1.电子税务局系统架构:电子税务局采用异步处理模式,该模式可降低不同办税系统间的关联性,保证办税高峰时段高效传输办税数据,确保办税时系统不宕机、不卡顿。
2.数据同步时长:纳税人基础信息和发票票抄报信息同步时间为6小时。申报数据和自动扣款的信息同步时间为15分钟,在大征期数据业务量大的时候可能达到3小时左右。
3.数据更新功能:目前电子税务局通过将数据更新前置至纳税人端进行更新的方式,缩短纳税人数据更新等待时间。6月1日,已完成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人端数据更新功能的优化,纳税人可通过点击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界面“数据更新”按钮进行数据更新操作即可,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6月13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人端数据更新功能操作说明》。
Question 3
社保费完税凭证首次开具和补开的操作方法。
问题解答:
1.首次开具:若为首次开具,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模块进行开具打印,需注意的是查询信息时需正确选择费款所属期,也就是至少要选择完整的一整月。
2.补开:若为补开,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模块进行开具打印,这里需注意的是查询信息时需正确选择首次开具的时间,为避免出现查询信息遗漏,建议查询时将查询时间间隔选长一些。
3.功能便捷性优化:为方便缴费人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电子税务局主动采纳缴费人意见,在首次开具模块增加提示提醒,告知纳税人补开社保费完税证明需到【社保费完税证明(补开)】模块办理。
Question 4
企业简易注销能否自行在电子税务局打印清算报告?
问题解答:可以。电子税务局已于8月9日在“文书送达”模块添加“清税证明”文书,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完成“清税证明”的开具和打印。
Question 5
如何查看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更新情况?
问题解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登录界面右下角设置当期更新日志浮窗,纳税人可点击浮窗查看当期升级内容。
Question 6
已经受理完成需要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业务,在电子税务局可以办理吗?
问题解答:可以,电子税务局支持打印已经受理完成业务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操作方法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的信息】-【文书送达】模块,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文书送达日期起止、验证码即可查询到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已经受理完成的所有文书,点击“文书样式”即可打印下载。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530_1661222751618.png?width=86&size=7943
二
社保费热点问题解答
Question 7
某单位缴费人2022年8月1日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完成2022年7月-12月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后,在开具完税证明时查询不到信息,如何处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323_1661222751719.png?width=553&size=44512
问题解答:
该问题为操作错误所致,需正确选择大病医疗保险费所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2022-07-01至2022-12-31),不是只选择8月的税款所属期(2022-08-01至2022-08-31),正确选择后即可查询到缴费信息并进行证明打印。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335_1661222751919.png?width=553&size=55221
注意:大病医疗保险费正常的税款所属期是按年缴纳,故在打印完税证明时税款所属期应选择完整的一整年(如:2022-01-01至2022-12-31)。
Question 8
某单位缴费人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费申报缴纳后,首次开具完税证明时只能打印5条信息,剩下的信息不知在哪打印,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首次开具只能打印5条信息为统一规范接口返回数据限制所致,系统已增加相关提示提醒信息,您可根据开具后的提示提醒信息前往【社保费完税证明(补开)】模块进行剩余信息的补开打印。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229_1661222752134.png?width=553&size=43315
END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110_1661222752503.png?width=117&size=3111
推荐阅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213_1661222752684.png?width=395&size=199847 税漫社 | 税宣故事之拒听风云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664_1661222752959.png?width=395&size=199847 企业出租房屋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798_1661222753206.png?width=395&size=199847 企业出租房屋如何缴纳增值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442_1661222753492.png?width=1080&size=15812
来源: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125_1661222753639.jpg?width=1080&size=184606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707_1661222753851.gif?width=59&size=32547
点分享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411_1661222754091.gif?width=59&size=29167
点收藏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978_1661222754223.gif?width=59&size=34362
点点赞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3/571_1661222754424.gif?width=59&size=37643
点在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