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0/392_1660950007974.gif?width=324&size=30109
第1档
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0/275_1660950008179.gif?width=324&size=30109
第2档
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0/173_1660950008332.gif?width=324&size=30109
第3档
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请各地对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2年8月1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