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2-8-20 02:00:52

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才能加计抵减吗?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以下简称“11号公告”),明确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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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们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以外的进项税额可以加计抵减吗?
A: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均可以进行加计抵减,不仅限于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除外。
往期回顾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销售比重如何判定?
一分钟带你了解: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优惠政策都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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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0/978_1660932051072.gif?width=640&size=777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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