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在行动 惠民让利见真章——解读《<吴忠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补充措施》
群众购买新房契税补贴50%、“一人贷、全家还”,近日,吴忠市继研究制定《吴忠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落实惠民、利民等措施,支持购房者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又出台了《<吴忠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补充措施》,促进吴忠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8月9日,记者采访了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宋玉珍,为您解读《补充措施》。“《补充措施》的出台将会对购房群众、开发企业等群体产生积极影响。”宋玉珍表示,购房群众在购买新房时,契税将补贴50%,同时实行先提后贷、“一人贷、全家还”等政策,减轻了购房群众的资金压力,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例如:市民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现房,缴纳了1万元的契税,那么就可以凭借完税证明,到吴忠市财政局领取5000元的购房契税补贴;市民购买了一套期房,那么在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并交清购房款后,到市住建局领取购房契税补贴证明,在办理房产证时可凭借此证明,到市财政局领取办理房产证时所缴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出让的商住用地可按照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极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宋玉珍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会议精神,2022年5月28日,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金融工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7部门印发了《吴忠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住房合理需求、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等方面制定7条措施,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政策带动成效,激发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在借鉴周边省市的经验,充分征求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减轻企业负担和购房者资金压力方面考虑,我市又制订出台了《补充措施》。
此次补充措施主要从放开异地贷款宁夏区域限制,允许全国范围内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吴忠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人范围,吴忠市缴存职工在吴忠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子女及双方父母均可作为购房还贷共同人,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推行发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支持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先提后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以上措施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积金覆盖面、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手续,方便购房群众的同时,极大程度上缓解了购房群众资金压力。(记者 冯荣 张丽坤 通讯员 马雅琴 丁佳丽)
▼
来源:吴忠网http://file.tax100.com/o/202208/20/328_1660926046963.jpg?width=1024&size=49776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