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2-8-18 19:50:19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有关
事项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要求,为全面落实“精细服务”要求,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8月22日起对部分单位税费征管范围等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范围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缴费人主管税务机关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009号

咨询电话:0833-2455337

二、办税服务厅管理权限调整

由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管理的办税服务厅(入驻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其管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

自2022年8月22日起,该办税服务厅由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负责管理,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类型和地点保持不变(办税服务厅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三、调整期间涉及业务停办时间和范围

为推进征管调整工作,2022年8月17日(零时起)至2022年8月21日(24时止)期间,停办以下业务:单位纳税人的涉税涉费业务和个人购买商品房涉税业务。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联系人:刘智高 0833-2439951。

2.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

联系人:叶 飞 0833-2422795。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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